广西南宁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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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QXQZC****D*****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青秀区租用高速公路广告牌服务*项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为了提高城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打造城区品牌形象,拟租用从入伶俐地界至南宁东收费站高杆广告牌*处(*、*、*号)和天桥广告牌*处(*号)作为宣传阵地,******拥有广西高速公路广告牌独家代理权,满足采购单位此次活动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为采购单位采购此次宣传服务项目。
六、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 ***.******.***.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cn/qxcgw/);南******网站(http://***.******.***);****年**月*日。
七、协商日期:****年**月**日
八、协商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协商小组成员名单:覃为民、李新、李继清、阮月华、张军
九、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号天健·商务大厦***号
*.成交金额:壹佰贰拾玖万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
十、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精神,代理服务费不足****元人民币的按****元人民币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成交供应商名称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十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见附*)
十二、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号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南******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号
项目联系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 ****-*******
*.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