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通衢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棚户区(公路佳苑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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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由于本项目为网络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故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 “*.*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纸质书面递交:(*)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纸质书面递交的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年**月**日*时**分前提交至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国际大厦*楼***室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资料将被拒绝” 之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故将此款修改为:*.*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具体要求:①请将电子投标光盘和相关原件资料递交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号夷陵国际大厦*楼***室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