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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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己由长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阳清江电商物流创业园建设项目(配套设施)。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白氏坪开发区,其中:*#、*#门房各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地面积**.**平方米,柱下独立基础。建筑层数*层。消防水池为地埋式钢筋混凝土水池。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新建*#、*#门房、消防水池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室外园林绿化及管网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规模:约***.*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县白氏坪开发区。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的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多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各*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未在在建工程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年*-**月)社会劳动保障局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
(**)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分。)
(**)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提供自证声明)
(**)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投标人****年纳税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等级(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在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cySite/)。
五、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元(大写:陆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指长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号*楼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号*楼开标大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为其缴纳的****年*-**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cySite/。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星城二路*号
联系人:杨政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万达SOHO)B座****室
联系人:张玉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