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8年度市、县级投资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一标段杨家桥片区)第1次补遗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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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补遗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受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处罚,正处于禁止投标期间或限制从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从业机构信用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现修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评定等级为 B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应具备国家和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 增加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及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资格评审标准”中与本招标补遗公告一、二条相对应的内容按上述第一、二条作同样调整。
四、本次补遗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整治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