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呼和浩特海关监管作业模式改革辅助系统(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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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和浩特海关监管作业模式改革辅助系统(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海关监管作业模式改革辅助系统(一期)项目项目编号:NMGDX-H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龙嘎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号联系方式:苏龙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内蒙古******代理机构联系人:高永青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呼和浩特海关监管作业模式改革辅助系统(一期)项目数量:见招标文件简要规格描述:呼和浩特海关监管作业模式改革项目以总署智能卡口管理系统试点为契机,以应用署级信息化系统实施监管为基本原则,在应用署级智能卡口系统、公路舱单管理系统、公路运输工具管理系统、查验管理系统等署级系统的基础上,以智能卡口前端系统建设补充各项功能以实现署级系统与现场监管作业的有效衔接,并根据监管实际增加我关个性化的需求。借鉴深圳、黄埔等兄弟海关成熟经验,结合呼和浩特关区的业务实际情况,通过本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建立以舱单、报关单提前申报为前提、以智能卡口系统试点应用为基础的“提前申报、卡口验放”的公路口岸监管作业新模式,并按照“提前申报、卡口验放”和“货到报关”两种模式双轨运行,并行推进的方式予以推进。本项目的建设,旨在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关区实际,以智能卡口前端系统建设为契机,按照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要求,提出我关区个性化的监管作业需求;二是为促进海关总署各监管作业系统与我关监管业务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的发挥署级系统的监管效能,补齐短板、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对我关区公路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的监管有效性。本项目实现与辖区各公路口岸、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卡口、信息化系统对接,完成对辖区各卡口前端硬件的信息采集与控制,通过将信息流与实际物流进行有效关联、分析,建立统一的智能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海关对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有效监管、历史追溯、风险控制和报警监控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同时通过非经营性车辆监管模块的开发,有效地对进出境的非经营性车辆进行有效的监管,降低车辆通过风险、有效提升非经营性车辆通关效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CMMI*级及以上资质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厦****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