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犁州森林消防支队定点采购广告制作商入围遴选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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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森林消防支队定点采购广告制作商入围遴选项目原公告做以下变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变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厂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二、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须携带法人证明(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近三年(****年*月*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三、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京时)。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
伊犁州森林消防支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