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自治区重要湿地确认相关资料编制(阜康市)(二次)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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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阜康市林业局委托,对自治区重要湿地确认相关资料编制(阜康市)(二次)进行询价公开报名,该项目经阜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编号:FK****-GJ-***号文件批准审核,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现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重要湿地确认相关资料编制(阜康市)(二次)
二、项目编号:FK****-GJ-***号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阜康市
*、采购内容:自治区重要湿地调查评价报告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日历日)
*、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本级财政资金
*、询价范围:询价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五、供应商报名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cn/))
*、供应商报名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如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cn/)。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六、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楼)报名(节假日除外)。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八、询价文件售价及要求
报名成功后,由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并购买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费均为***.**元/份售后不退。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账户单位:******三分公司
账 号:*** **** **** **** ****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十、开标时间:详见询价文件约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楼)
十二、公告发布范围: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及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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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马庭州
联系电话:****-*******
阜康市林业局
联系人:伊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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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