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开展“两年行动”定期检查督导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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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局各工作组:为全面、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按照《沧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本次检查督导自*月*日起,至*月**日结束。二、组织实施(一)全面检查*、市本级全面检查局“两年行动”各相关工作组按照局“两年行动”方案明确的任务与省厅对口工作要求,分别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衔接、协调、统计、汇总、综合、归档等工作。(*)市场监管组梳理市本级统一的在建项目台账,提供给局各相关工作组与“治理办”,各工作组按台账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各相关工作组制定本工作组开展全面检查的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检查督导重点内容、时间安排、组织安排等情况,经主管局长同意并报局“治理办”备案后实施。(*)各相关工作组检查事项要全面,应包含“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附件*)中所列全部事项。(*)各相关工作组检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经组长签批的“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在*月**日前报送局“治理办”。*、县(市、区)全面检查各县(市、区)全面检查参照市本级全面检查工作安排进行。全面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向市“治理办”报送加盖公章的全面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二)督导检查市局各相关工作组在进行市本级全面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同步加强对县(市、区)全面检查工作的指导,在*月中下旬对县(市、区)集中开展一次重点抽查和督导工作,并于*月底形成报告。三、有关要求(一)各相关工作组要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做好全面检查相关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各相关工作组要将全面检查及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报局“治理办”备案。(二)各相关工作组督导检查时间安排,应提前通报局“治理办”,以便“治理办”提出统筹安排建议,尽量合并督导检查,以减少用车,减少对当地正常工作的影响。(三)各相关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 附件:沧州市工程质量治理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附件沧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工作机构市场监管组质量安全勘察设计组节能组产业化组教育培训组检查事项施工许可招投标资质人员发包转包分包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其他勘察设计图审质量安全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测节能产业化教育培训项目(企业)总数或工作目标 检查项目(企业)数或工作进展 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可附页专报)违法违规条数 已处理条数 备注 主管部门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注:各县(市、区)将本辖区检查督导情况汇总表(execl电子版)上报市住建局两年治理办公室,纸质的后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