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霞浦县三沙光影小镇休闲步道一期工程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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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三沙光影小镇休闲步道一期工程补充通知(一)来源: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体:大 中 小】各有关单位: 现对霞浦县三沙光影小镇休闲步道一期工程(招标编号:E****************)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原内容为: 提交时间: **** 年 月 日 ** 时 * 分 ** 秒前 现更改为: 提交时间:****年**月*日 ** 时 **分 ** 秒前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原内容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专业: 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现更改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人,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园林专业,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