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人民法院专用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DAZC2018-J1-80014-SH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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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时**分整就人民法院专用设备采购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法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DAZC****-J*-*****-SHJS)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高清科技法庭*套及立案服务窗口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套,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三、公告日期及媒体:****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了谈判公告定标日期:****年**月**日四、谈判日期:****年**月**日 谈判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城北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卢广平、唐斌采购人代表:韦景阳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号塞纳维拉花园J*号楼***号 *.成交金额:陆拾捌万捌仟元整(¥******.**)*.成交标的信息: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元)高清科技法庭*套******.**立案服务窗口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套******.**六、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谭雄基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号铜鼓园写字楼*楼 联系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韦主任地址:都安县屏山北路***号联系电话:****-*******监督管理部门: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附件:谈判文件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