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访投诉处理辅助性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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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访投诉处理辅助性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信访投诉处理辅助性工作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及项目编号:****-洛购***号
三、成交简要说明:
本项目是为洛阳市信访局信访业务提供辅助性服务,具体包括电子信箱、手机信访、网上信访等的回复、登记、电话信访的接听、登记以及人民来信的分拣、整理、登记等辅助性工作。
工期(服务期):一年。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时**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号楼*单元****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刘大良 李雯 牛来义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名称:洛******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号
八、成交金额:伍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其中服务费为每人每月壹拾元(**.**元/月/人)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年**月**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 址:洛阳市政和路*号
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