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伊宁县社会福利中心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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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县社会福利中心**kV配电工程,已由伊县发改项目【****】**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建设资金来自援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伊宁县社会福利中心**kV配电工程 *.*建设地点:伊宁县人民医院东侧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需具备国家电监会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近*年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 *.报名要求 *.*报名起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楼***室 *.*报名方式:来人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新版可扫描二维码的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各两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疆外企业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报名时须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通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盖章) 联系人:张启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伊犁分公司 联系人:谢兴怡、甘文婷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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