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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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扬******已经基本完成《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源磊自动化LED功能性及特殊照明封装及光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一、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尧沙村生物制药与机电产业园尧溪路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内。本项目租用福建省福建省******坐落在福建省闽侯县南屿镇尧溪路*号FEI科学工业园第*幢第*、*、*层厂房,建筑面积*****.**m*。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号)的批复(见附件*)。主要从事LED照明灯生产与销售,年产LED照明灯*****KK/a。本项目年工作日***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小时。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生产职工****人,均不住厂。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电话:***********邮箱:*********@qq.com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扬******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周边水域大樟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表*中Ⅲ类标准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区域水环境为大樟溪,根据《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年*月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可知,闽江-闽侯大樟溪口水质现状为Ⅱ类,水质状况较好。因此本项目附近大樟溪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则本项目区水环境质量较好。(*)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d,即*****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县区点位)--闽侯县环保局监测点,****年*月**日闽侯县上街镇政府监测点实时空气指数(AQI)为**,空气质量状况为优,首要污染物无,空气质量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在运营期间烤固晶胶、喷粉、烘烤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及喷粉工序颗粒物,该部分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一根**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功能区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单位委托******于****年**月**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标准,因此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固废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支架边角料、原料空桶、包装废弃物及职工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支架边角料本项目切脚时会产生支架边角料,该部分固废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利用价值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料空桶本项目原料空桶经统一收集有供应商回收。(*)包装废弃物本项目编带、标签打印、包装过程产生包装废弃物属于一般性固废,且回收利用价值高,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LED照明灯的生产和销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中鼓励类的“二十二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号)的批复(见附件*)。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尧沙村生物制药与机电产业园尧溪路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内,项目北侧**m为园区*号厂房,北侧***m为*号路,西侧**m为园区办公楼,西侧***m为S**省道,南侧**m为园区宿舍楼,南侧***m为薛屿村,南侧***m为芯园路,项目东北侧***m为阳光城翡丽湾,西北侧***m为福州市新药创制中心,东侧**m******,东侧**m为**号路。根据租赁合同(附件*),本项目租赁的区域地块性质为厂房。目前,本项目可在该厂房进行生产。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新建涉有机废气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新、改、扩建涉有机废气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有机废气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尧沙村生物制药与机电产业园尧溪路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科学工业园内,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m排气筒排放,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规定。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水治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万,占总投资******万元的*.**%,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表*。表*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时期类别项目治理效果运营期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三级标准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拟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通过一根**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福建省环保厅发布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的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噪声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支架边角料及包装废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原料空桶经统一收集有供应商回收。验收措施落实情况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七、总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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