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战勤计划科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第一中队营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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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战勤计划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第一中队营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第一中队营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工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武警上海市总队执勤第一支队战勤计划科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号联系方式:袁参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号***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低床、单人床、双人床、班学习桌、讲台桌、课桌、学习凳、方凳、电视柜、会议椅、办公桌椅、沙发、茶几、茶水柜、图书柜、战士柜、干部放物柜、文件柜、药品柜、医学资料柜、餐凳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遵守有关武警部队的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院***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号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号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规定的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如有缺漏,采购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号***室(具体以当天会务安排为准)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