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璜山镇璜山村农贸市场服装摊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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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璜山镇璜山村农贸市场服装摊位将进行公开招标,所有摊位一律设在市场内部摊位上,不准摆放在摊位下,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经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摊位基数分别决定如下: 服装摊*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号****元 三.投标者必须按市场分类的摊位,写明摊位名称和投标数额,投标一律用现
金,金额单位到元,投标袋(投标袋可现场领取,自带笔)外写好姓名,袋内装好现金,写好数额,写的数字与现金必须相等,以现场现金为准。
四.投标者按投标现金高低,从高到低选择摊位,如发现投标金额相同,用抽签办法决定先后。
五.为方便经营,中标者需二个以上(含二个)摊位挑选时要按顺序不得间隔,摊位费仍按中标价收取。
六.中标者不得弃权,弃权者没收投标款,投标价低于基数的无效。
七.投标者不得拼摊、轮流经营,一人一摊只准本户设摊。未经同意,不准擅自转让摊位或设摊。
八.凡进入市场的经营户,必须讲究卫生,保持市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垃圾,不准擅自在市场内和墙上张贴广告,不准在摊位上随意涂写,推放杂物,不准跨行经营。
九.场内商品在规定时间上摊后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商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超高、不跨线,不占道经营,不在市场过道及周边推放商品和杂物。
十.摊位(门面)区内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摆放整齐、包无四害)。搞好摊位周边一米清洁卫生,洗抹摊面、摊架。平时卫生检查不合格,需经济处罚。
十一.服装摊押金每摊****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璜山镇璜山村村部大楼。
联系人:黄德华:***********(招标人)
孙吉余:***********(招标办)
诸暨市璜山镇璜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诸暨市璜山镇招投标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