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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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该单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四、项目简要说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河南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推进高质量发展、让中原更加出彩的决策部署,郑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与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年年底前开展试点的要求,郑州市决定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为期三年的面向全市各部门、各(市)县区的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本项目就是为郑州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提供理论研究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万元 六、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近*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近*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和豫财购[****]**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八、磋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技术服务电话:****-********。 九、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磋商文件上传后,请登录“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凭CA锁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磋商文件费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现金,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网》等网站发布。 十二、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号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闫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F座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