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青阳县制定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规则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抓严抓实全县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青阳县制定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工作规则。规则要求,每个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都设立了专门的整改小组,由分管行业的县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信访问题核查整改的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明确了整改责任、核查监督及协助配合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信访件的核查、处理、验收。 规则对信访件的交办程序、办理程序、验收程序、销号程序等作了规定。同时,针对信访问题整改销号后在上级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也作了相应规定。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