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湘潭市财政局2019-2021年度独立从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服务项目》回复函及延期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一、疑问及回复事项: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七、详细评标(二)评分标准及方法中本地化服务设置违反规定。回复:取消本项评分;该项评分分值*分调至技术评分的工作方案设计第③项内容中,调整后第③项评分内容为 “整体工作方案中的撰写质量分档计分:优等次计**分,较好等次计**分,一般等次计**分,较差等次计*分,差等次计*分”。 疑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七、详细评标(二)评分标准及方法中专业人数设置违反规定。回复: 本项******所有从业人员,而是指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该项评分是技术和服务水平、履约能力的一种体现,因此该项评分标准内容调整如下: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分)
 
 
 *.会计师事务所拟投入注册会计师,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资产评估机构拟投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机构拟投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机构拟投入专职从业人员,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件及投标人与该专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本项目分值满分为*分。
 
 
 
 
 注:调整后的所有评分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表格二、 延期事项:*、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年**月**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为****年 **月**日上午*时 **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年 **月**日上午*时 **分(北京时间)。三、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湘潭市财政局****-****年度独立从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机构服务项目》,如招标文件涉及上述所有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四、联系方式采购人:湘潭市财政局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号联系人:赵小勇 
 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楼联系人:张玲 罗婷办公:****-******** 
 传真:****-******** 附件: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分)
 
 
 报价(**分)
 
 
 投标人的优惠率单项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优惠率/投标优惠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最低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优惠率。
 注:投标报价统一按照《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号)的计件收费中的“清算审计,合并、分立审计”一栏计算,并且折扣不得低于省、市行业管理的最低折扣要求。
 
 
 
 
 技术评分
 (**分)
 
 
 工作方案设计(**分)
 
 
 根据投标人工作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分档计分:
 ①整体工作方案设计分档计分:优等次计**分,较好等次计**分,一般等次计**分,较差等次计**分,差等次计*分。
 ②整体工作方案中的现场评价方案分档计分:优等次计**分,较好等次计**分,一般等次计*分,较差等次计*分,差等次计*分。
 ③整体工作方案中的撰写质量分档计分:优等次计**分,较好等次计**分,一般等次计**分,较差等次计*分,差等次计*分。
 ④整体工作方案的实效性和完整性分档计分:优等次计*分,较好等次计*分,一般等次计*分,较差等次计*分,差等次计*分。
 注:技术分按照各部分分值相加得出。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须符合以下要求
 *、《湘潭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潭财资〔****〕*号);
 *、《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绩〔****〕*号);
 *、《湖南省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办法》(湘财绩〔****〕**号);
 
 
 
 
 商务评分
 (**分)
 
 
 工作经验(**分)
 
 
 有受市县以上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每个项目计*分;有受省直或市直部门委托独立开展绩效自评的,每个项目计*分;受市县财政部门(含各类经开区)委托独立开展绩效评价的,每个项目计*分。本部分累计不超过**分,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协议和相关资料(或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并附上绩效评价报告全文查验,方可得分。
 工作经验以****年至今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专业人员(*分)
 
 
 *.会计师事务所拟投入注册会计师,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资产评估机构拟投入注册资产评估师,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机构拟投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机构拟投入专职从业人员,每人计*.**分,*分为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件及投标人与该专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计分,以上人员不重复计算,本项目分值满分为*分。
 
 
 
 
 培训情况(*分)
 
 
 *.有参加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培训的每次*分。
 *.有自行参加或组织进行绩效培训的每次*分。
 (以上培训须由培训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准,满分为*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荣誉(*分)
 
 
 *、自****年以来,投标人或个人(指已在公司注册且在岗人员)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和所属行政部门、省行业协会或市级人民政府和所属行政部门、市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奖项,每获一个奖项计*分。
 *、自****年以来,投标人或个人(指已在公司注册且在岗人员)获得县级人民政府和所属行政部门、县行业协会颁发的先进奖项,每获一个奖项计*分。
 此项累计最多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合计
 
 
 ***
 
 
 
 
 
 
 
 说明:★以上所有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需附相关复印件,要求原件备查的,未提供原件则不计分。(投标人须将原件资料单独装入文件袋中提交,且封面列出详细清单,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