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路125号56处房产(?龙橡社区1、2、3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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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w********* 公告号********* 公告类别房产、土地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名称哈尔滨市哈西新******? 标的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路***号**处房产(?龙橡社区*、*、*栋) 资产来源 资产评估情况评估基准目****年*月**日 资产评估值****.**万元 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明细表万元 交易方式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建成年月房产证号目前用途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年限已用年限总层数所在层数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路***号 ****年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哈尔滨西部地区******批复(哈西开发发【****】**号) 批准单位名称哈尔滨西部地区****** 交易条件信息公布公告期**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暂停公告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一、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同济路***号龙橡社区*、*、*栋**处房产,建成年份****年,现已闲置,分为**个标的分别转让,上述房产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一个大证,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土地证分割手续。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房产明细》。二、本次资产转让范围以中联资产评******出具的中联黑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准。本次转让标的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不欠供热费、物业费、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有欠费,移交前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四、意向受让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应到相关管理部门核查其真实情况。本次转让资产以现况进行移交。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标的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交纳方式转账 保证事项 处置方法*、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交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在交易完成后次日起*时至**时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午休时间除外),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若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保证金做为违约金,违约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报价后单方撤回报价;(*)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诚信。*、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应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办理并提供材料,受让方办理权属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任何税、费均按照国家政策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一、交易方式: 在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方式确定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增价的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报价时间:*、自由报价期:从**** 年 **月** 日*时至 **** 年*月** 日*时止。*、限时竞价期:从**** 年* 月** 日*时开始。二、保证金: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本公告要求时间向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并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未到达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到达账户未办理相关手续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报价资格。三、转让标的交割及交易价款支付(一)标的交割由转让方负责与受让方进行交割。(二)交易价款结算按《交易合同》约定由受让方通过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账户进行结算。*、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向转让方转款的,转让方持《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没有约定向转让方转款的,转让方持受让方签署同意的《转款函》、资金结算票据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价款转款手续。四、收费标准: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按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价行[****]***号文件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应承担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认受让方,按成交额的*%比例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五、交款方式:本次转让交款方式采用网银、电汇、支票倒存、存现等方式,本单位不收取现金,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银行交款手续,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账户: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六、声明: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对信息披露内容所作出的解释及转让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相关附件*、《转让房产明细》*、须提供材料清单*、受让委托协议书 *、登记表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企业联系人?朱先生 企业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号市民大厦六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