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2019F002)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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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F***)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F***)项目编号:****F***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烁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在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采购系统扩充的软件开发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 分两阶段的建设需求,第一阶段正在实施准备上线,现需在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扩充覆盖全流程、全业务特点的系统功能,以完成第二阶段“总台财经共享服务中心理念”的建设目标。******是原三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原三台以及总台的财经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担。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号院**号楼*层*** 五、其它补充事宜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项目(****H***)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申请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工程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联系人:王烁,联系电话:***********)。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在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采购系统扩充的软件开发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不少于***字):根据中央电视台“总台财经管理系统” 分两阶段的建设需求,第一阶段正在实施准备上线,现需在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扩充覆盖全流程、全业务特点的系统功能,以完成第二阶段“总台财经共享服务中心理念”的建设目标。******是原三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原三台以及总台的财经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号院**号楼*层***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工程管理部****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 中央电视台 采购部门 财产物资处 使用部门 技术管理中心制播业务应用部 项目名称 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 项目金额 人民币****万元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央视总台财经管理系统扩充项目,主要是在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扩充覆盖全流程、全业务。原有系统是由******进行设计、开发、实施和维护的,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具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保证系统平稳运行而不中断,其他供应商没有可比性,只能从******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张林泉 工作单位:二炮工程设计研究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系统扩充项目是在总台财经管理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扩充覆盖全流程、全业务特点的系统功能。******是原三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直接调改系统核心软件,实施优化和改进,且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担。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专业人员* 论证意见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费资产核查清理工作组提出的需求,需在总台财务管理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扩充覆盖全流程,全业务特点的系统功能,以完成总台财经共享服务中心理念的建设目标。******是原三台及总台财经管理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原三台以及总台的财经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可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且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承担。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马明成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内部 会商意见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制播业务应用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是在原总台财经管理系统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和调改,只能由******承担。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