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关于“开封市供水总公司水质化验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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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购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口设备,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组织专家论证同意,现将拟采购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及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请能够满足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及时联系,如果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排斥国内产品的倾向性和歧视性等,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意见。意见请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须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
招 标 人:******
地 址:开封市汴京路**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号楼*楼*楼
联 系 人:唐女士、耿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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