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梅州客家大观园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客家大观园(非遗文化小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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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梅州客家******客家大观园(非遗文化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联系地址:梅州市仲元东路**号区政府大院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跃林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梅州客家******客家大观园(非遗文化小镇)建设项目梅州客家******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广******梅州客家******客家大观园(非遗文化小镇)建设项目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长沙村,本项目规划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分九大功能区:(*)生态滨水区;(*)旅客接待中心(非遗酒店);(*)生态停车区;(*)山地种植区;(*)茶园露营区;(*)生态乐园区;(*)非遗文化风情街;(*)木屋别墅区;(*)宗教庙宇区,项目建成后景区日接待旅客能力****人,年接待游客**万人。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一)施工期应落实的环保措施:*、废气: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建筑施工粉尘和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建设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包括定时洒水,保持地面湿度;及时对道路和施工区域进行清运、清扫,以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林灌。 *、噪声: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次日*∶**)进行施工作业。确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冲孔、钻孔桩成型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连续施工超过法定时间的,须提前向住建部门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公告周边群众后方可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废物和生活垃圾,对施工产生的弃土等建筑废物,应及时运走,在指定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处理。(二)营运期应落实的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景区绿化及降尘。*、废气:本项目车场车辆出入产生汽车尾气,垃圾桶、垃圾池产生的恶臭,通过加强绿化及管理等措施。*、噪声:建设单位采取对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减振处理,合理设计布局等综合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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