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昌国土告字〔20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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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方式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元/M*) 增幅(元/M*/次)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GB***** 田园镇D*路南侧、E*路东侧 ***** 工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 ≤**% *** ** *** ************GB***** 田园镇环东路西侧、D*路南侧 **** 工业用地 ** 挂牌出让 ≥*,*.* ≥**%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具体挂牌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七、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应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须于成交后一个月内交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剩余部分出让金在**日内一次性交清,逾期不交者,将给予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宾 ?唐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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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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