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市统计局离退休干部交通费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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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离退休干部交通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市统计局开展离退休干部交通费调整工作。截至**月**日,调资审批工作顺利完成。 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 调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 执行时间:从****年*月*日起调整增加交通费。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离休干部交通费标准调整为厅级每人每月***元,处级每人每月***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元。 *、退休干部交通费标准调整为厅级每人每月***元,处级每人每月**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元。截止**月**日,以上审批工作全部顺利完成,预计于****年*月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