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鹤庆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XPQ2018-13号宗地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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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鹤国土告字〔****〕***号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位置:鹤庆县云鹤镇西片区谷山路以东、法院以南、森林公园以西以北。(二)宗地编号:XPQ****-**;(三)土地面积约:*****㎡(约**.**亩);(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R**);(五)出让年限:**年;(六)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七)竞买保证金:***万元;(八)起拍价:****.*万元整;(九)加价幅度:不得低于*万元/次。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若公司注册地不在鹤庆县的,须在鹤庆县办理登记注册,******。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 **月 **日至 **** 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到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六、申请人可于 ****年**月 **日至 **** 年 *月 *日, 到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 *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年 * 月*日下午*:**时,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进行。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凡未缴清鹤庆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拍卖出让活动;*、起拍价不含耕占税,耕地占用税由竞得人缴纳;*、本次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不按期支付土地价款的,定金一律不退还给竞得人。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 鹤庆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 ****-******* ****-******* 联 系 人: 石景凤 赵生晴 李瑞梅 马榆斌 开户单位: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建行鹤庆支行 帐 号: ******************** 鹤庆县国土资源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