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环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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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环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项目名******高环体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现有厂区范围内工程概况:对公司原有高环体处理项目实施技术改造,提档升级,主要如下:(*)高沸物处理工艺取消蒸馏精制、醇解,改为水解;(*)硅橡胶生产工艺取消酸油裂解生产DMC工序,直接采用成品DMC(市场采购);(*)高沸物、高环体在生产过程中不进行脱色、过滤。项目实施技术改造之后,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情况,不增加周围环境污染影响。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朱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南街道星立方广场*幢***室*、联系方式:黄工 ***********四、项目审批部门宜昌市环境保护局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评价区域进行地表水、环境空气、区域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对项目的主要工程内容、规模、环保措施等按照建设前后进行分析;*、对项目开发建设可能引起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空气、噪声变化等进行分析,确定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对项目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改变,分析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高环体技术改造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征求公众******高环体技术改造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示时间*、提出意见的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