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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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岑政办发〔****〕***号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岑溪市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月**日岑溪市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发〔****〕**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着力优化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推动全市旅游市场从行业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型,通过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真正达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工作目标。二、工作任务(一)严厉整治旅游购物消费市场。*.严查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购物场所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宾馆及城市广场周边等公共场所发放虚假广告、非法拉客和欺行霸市等行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五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食品标签产品)、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行为,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严查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串通,通过购物回扣,给予“人头费”“停车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向旅游团队兜售商品的现象。*.严查诱骗、强迫消费行为。严厉查处景区景点和旅游者集中的演艺、住宿、餐饮等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现象;严厉打击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封闭式、包厢式的旅游购物场所。严厉打击封闭式、包厢式的旅游购物销售模式,诱骗或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将所有旅游购物场所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严厉打击旅行社、导游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查违法违规签订旅游合同行为。严查旅行社在合同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购物次数,旅行社和导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或游览过程中,诱骗或强迫旅游者签订补充协议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现象。从严查处旅行社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陷阱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现象。严厉打击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服务网点(门市部、营业部)从事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现象。严厉打击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严厉查处旅行社、导游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人头费”“停车费”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严厉处罚对旅游团队出行前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地接社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组团旅行社。*.严厉查处导游、领队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的行为。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三)加强景区景点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有关景区开放条件的地方以“XX古寨”“XX古村”“XX风情园”等景区名义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重点整治安全隐患突出、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旅游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景区景点。加强旅游高风险项目的建设标准、准入、运营管理制度,督促景区完善游客安全提示、告示和应急救援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检查景区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及分流措施、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整治违规违法售票行为。严厉查处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等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严厉打击景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提高门票价格、价外加价、不执行国家规定优惠政策、超过国家规定优惠率销售门票、强制搭售商业保险或旅游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景区,除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外,降低或取消其质量等级。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物价局、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办、市文新广体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市政管理局、属地镇人民政府等。(四)加强旅游车船综合治理。*.加强旅游车辆监管。对从事接待团队游客的旅游车辆,统一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及无线通信定位系统。严禁旅行社使用未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及无线通信定位系统的车辆接待游客。*.严厉打击经营证照不全的“黑车”“黑船”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租赁证照不全的旅游车辆;从严查处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驾驶员诱导旅游者到饭店、景区、景点和购物场所消费以获取回扣以及拒载、议价等违规行为。加强旅游车船驾驶员资质、车船定期检验保养、乘客安全乘车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管大队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各镇人民政府等。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在市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全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督促、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共同抓好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治理实效。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重点在理顺监管体制,加强综合监管和整治,规范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从旅游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经营服务、景区景点、旅游车船管理等方面,部署和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和监管工作,完善考核、约谈、问责、倒逼机制,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要按照《梧州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督查检查,强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主体责任,对存在突出问题、考评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同时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对涉嫌违纪的移送监察机关处理。(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旅游市场治理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利用工作简报和各类媒体做好对正反面典型事件的宣传报道,营造打击违法违规、保护合法经营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诚信守法的信用导向。(五)加强工作总结及信息报送。各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于每季度末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工作图片、检查记录等资料报送至市旅游市场突出问题综合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青连,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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