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国道G106 线佛冈县城段(二七桥至企岭)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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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线佛冈县城段扩建工程管理处:你单位报来国道G*** 线佛冈县城段(二七桥至企岭)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详见附件)。现根据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批复如下: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位于清远市佛冈县境内,线路总体呈东北向西南走向(旧路走向),起点位于G*** 线二七大桥南桥头,桩号为K****+***,终点位于企岭村附近,桩号为K****+***,路线全长*.**km。工程为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m,设计速度V=**km/h。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h㎡,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h㎡,临时占地面积为*.**h㎡,总挖方量*.** 万m*,填方量*.** 万m*,借方*.**万m*,全部为外购,弃方*.** 万m*,运往佛冈县公路管理局惠爱亭公路养护所弃土场。填方中尽量利用开挖土石方,调运距离不超过*km。工程概算总金额为*.** 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 亿元。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hm*。(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三级标准。(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注重拦护,坡面排水等措施,并采用以植物措施,土地整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方法。施工建设期间应加强对周边交通运输用地、园地、草地、住宅用地、耕地的预防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三、技术审查核定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为*元。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落实好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三)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强化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需弃置的,应堆放在法规规定允许堆放的区域,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弃渣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五)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六)项目基建期结束后、投入运行前,应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项目不得投入使用。(七)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开工信息。建设期间的每年*月底前,向我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八)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附件:《国道G*** 线佛冈县城段(二七桥至企岭)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专家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