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文山市5025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助力档卡户增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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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文山市在**个乡镇、街道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个,安排财政资金****.**万元,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人的就业问题,带动*万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脱贫问题,文山市按照“因村设岗、因需设岗、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安置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个,其中: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个、乡村道路维护员***个、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个,每人每年****元,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配套;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个,每人每年****元(省级承担****元、州级承担***元、市级承担***元);护林员****个,薄竹镇、柳井乡、新街乡共***个,每人每年****元,其余乡镇、街道共***人,每人每年****元,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招聘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统一从全市每年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部分)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公共管护部分)中列支。 截至目前,已安置上岗就业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人、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人、护路员***人、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人、护林员****人。已安排拨付财政资金****.**万元,其中: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万元、乡村河道(湖泊)治理员***.*万元、护路员**万元,地质灾害监测协办员*.**万元,护林员***万元。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参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两委干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 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采取托底安置措施促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收入,有效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拉动档卡户增收脱贫作用,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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