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长沙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工作平台)配套硬件及服务部署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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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工作平台)配套硬件及服务部署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一、招标文件开标日期做更改:(*)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一章第**.*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时**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五)**时**分(北京时间)。”(*)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邀请*.*“投标截止:****年**月**日**时**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现修改为:“投标截止:****年**月*日**时**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二、投标承诺书内容做更改:(*)原招标文件“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入投标文件,与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现修改为:“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在提交项目的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无条件退货承诺书(货物类样式)内容做更改: (*)原招标文件“由使用单位申请并经长沙县医疗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确认,我公司接受贵单位对该产品无条件退货。”现修改为:“由使用单位确认,我公司接受贵单位对该产品无条件退货。”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人:长沙县大数据中心联系人:阳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与东五路交汇处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黄先生、彭先生、段女士联系电话:****-********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