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变更】关于永丰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公园标牌制作采购项目【JXRC(JA)-2018-CG147】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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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永丰县司法局法治文化公园标牌制作采购项目【JXRC(JA)-****-CG***】作出如下变更: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前到达指定的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JXRC(JA)-****-CG***】”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提交方式),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拒绝。”
现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前到达指定的帐户,并在用途上注明“【JXRC(JA)-****-CG***】”投标保证金。(如供应商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可由经营者或负责人账户转入,其他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拒绝。”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采购其它事项按照原文件相应条款执行。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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