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关于调整年度投标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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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本中心从****年*月*日起相应提升限额,据此就年度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年金)作如下调整。 一、本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过渡期,过渡期为****年*月*日——****年*月**日。过渡期内原年金可正常使用;过渡期后原年金仍可使用,但是年金不足不得使用,需按项目单笔缴纳。 二、由于招标法规规定及技术原因,年金不实行补缴方式,需原年金用户先行退还原年金后再办理更高金额的年金。请原年金用户于过渡期内及时办理年金退还和重缴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原年金退还: 填写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附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开具收款收据(本金、利息各一张,加盖财务章;利息计算详询****-********)并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心窗口审批退还。(注:退还单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新年金缴纳: 填写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申请表(附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至中心窗口办理。本中心确认款项到账后开具收据,办理系统入库。 *. 新年金标准如下: (*) 施工类项目,投标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万元整。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投标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万元整。 嘉兴市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 相关下载文件发布时间下载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文件下载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申请表****-**-** **:**:**文件下载上一条:****年端午节放假安排下一条:关于调整进场交易限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