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施方案解读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政策依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年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林规发〔****〕***号);*.《藤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林发[****]**号)(二)补助范围全县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岁的*****个贫困人员。(三)补助对象从*****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选聘出来的***人。(四)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补助管护劳务费根据户的人口和管护的面积分为三个标准:****元、****元和*****元。(五)办理程序《藤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林发[****]**号)文件要求,按以下程序办理:*.落实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分管林业的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指标任务分解。根据生态林面积和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任务指标分解到村委,同时宣传选聘条件。*. 征集信息并初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所在行政村提出报名申请、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家庭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按照选聘生态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初步的审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申报资格,并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乡(镇)干部、行政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组成的生态护林员选聘评议组,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考察备选人员。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评议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议排序,研究确定拟聘生态护林员,*拟聘人员公示。在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驻地、行政村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拟聘生态护林员名单,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天。*. 复审。公示期满后,乡镇政府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名单报送县领导小组审核,*.终审。县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签订管护合同。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六)办理部门参与办理部门有: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财政局、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各乡镇林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