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呼环政批字[****] **号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你单位《关于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河北******编制完成的《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新型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工业二区天平路以东、金桥九路以西、阿木尔南街和阿木尔北街之间地块,总占地面积*****m*。项目主要建设核心生产车间、综合车间、办公楼及库房,并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消防水池等。项目主要生产碳/碳复合材料、固化保温毡及其他零部件,生产规模为碳/碳复合材料年产**.**t、固化保温毡年产**.**t。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要求减少施工扬尘的排放;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环评报告中确定的工艺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颗粒物二级标准限值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和乙醇等废气经有机废气处理措施(紫外线光解+低温等离子)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醇废气排放执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确定的标准值。加强生产管理及操作规范,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三级标准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做好厂区车间地面、危废库、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的防渗措施,加强地下水监控,建设完善的地下水监测体系并定期监测,确保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加强固废管理。碳渣、原辅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树脂和废树脂包装物收集于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须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与园区现有应急管理体系有效衔接。*、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我局委托赛罕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年**月**日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