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桃江县浮邱山乡人民政府桃江县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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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浮邱山乡人民政府桃江县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网上信息公示 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要求,桃江县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项目拟选址桃江县浮邱山乡人形山村,紧邻桃花江大道(G***)。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合***.**亩),建设钢结构生产厂房(厂棚)、仓库及配套用房**栋*****m*;建设智能全自动生活垃圾分拣生产线*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利用(有机肥)生产线*条、智能全自动建筑垃圾(固体废料)无害化处理生产线*条、再生利用(建筑骨料)生产线*条。年处理生活垃圾*万吨、年处理建筑垃圾(固体废料)***万吨。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桃江县浮邱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洪 联系电话:*********** 地 址:桃江县浮邱山乡人民政府(桃花中路) 邮 编:******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联系人:蒋总 联系电话:****-********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号 邮 箱:******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减缓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以及就其感兴趣的个别问题发表看法等。 (*)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后续还将进行关于该项目的问卷调查等。 六、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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