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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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颁布以来,市财政局党委高度重视,把《条例》及时纳入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年**月**日上午,局党委组织局属三个支部的支部书记、支委及局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条例》,并做到三个支部的支部书记、支委及局办公室人员人手一册《条例》。在组织支部书记、支委学习基础上,局党委谭莹莹副书记还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要认真对照、执行标准,真正把《条例》内容学懂弄通做实;要深入领会《条例》的内容和要求,以《条例》为指导,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二是各支部要结合**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并拓展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平台,做到“全面学”“随时学”。三是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工作中学好用好《条例》,坚持以《条例》为指导,立足岗位实际,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素质,强化责任意识。四是各支部都要以此《条例》,作为支部开展工作的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支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增强支部工作效能。安宁市财政局撰稿人:邓明亮****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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