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冠群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汽摩金属零部件加工项目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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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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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汽摩金属零部件加工项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区************ 项目租赁睿容津东楼宇产业园A区*栋*号厂房,总建筑面积****m*,年产汽摩金属零部件线材约****t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建筑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原料废弃包装、酸洗废液、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酸洗沉渣、磷化沉渣,厂房内东南侧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区,面积约**m*。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交******处置;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