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重庆市双奎科技有限公司摩托车配件制造项目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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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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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项目概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摩托车配件制造项目重庆市江津区珞璜工业园B************ 项目租用重******的C栋第二跨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摩托车轮毂生产线一条、摩托车坐垫生产线一条。达产后年产摩托车轮毂**万件,摩托车坐垫**万件噪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基础建筑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钢铁边角料、皮革边角料、废钢丸、抛丸粉尘、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回收单位回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重庆******处置;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