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18年交通治堵零星维修工程一期(城市道路信号灯交叉口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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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交通治堵零星维修工程一期(城市道路信号灯交叉口管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年交通治堵零星维修工程一期(城市道路信号灯交叉口管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义乌市;*、项目概况:本工程预算造价为***.****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信号灯管线、窨井等交通设施工程。*、工 期: **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二、报名条件 (*)、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三类人员”B证; (*)、浙江省外投标企业投标前需按《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浙建〔****〕*号)取得备案证明并办理“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 (*)、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年*月*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 (*) 、其他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前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义乌市、金华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②被浙江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尚在公告期或公示期内的。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B类证书; *、投标人联系单(含电话、邮箱等);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时止。    六、报名地点: 浙江******(义乌市义东路**号**楼招标代理部****室报名、电话***********,施大成)   招标人:义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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