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诸暨市枫桥镇海角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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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编号:浙华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受诸暨市枫桥镇海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枫桥镇海角村厌氧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标段村名采购内容数量(套)最高限价(万元)*海角村中型生活垃圾沼气厌氧发酵设备***.**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经营范围与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在****年**月**日之前到诸暨市西施大街***号领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营业执照原件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参加只需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递交(保证金用信封包装好)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室(诸暨市西施大街***号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开标室(诸暨市西施大街***号三楼)。
十一、业务咨询:
业主单位联系人:陈书记 ; 联系电话:***********
枫桥招标办联系人:蒋洲洋;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丽园 ; 联系电话:***********
诸暨市枫桥镇海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