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龙江镇违法车辆停车场拖车、停车业务项目(440606-201811-20072011-0001)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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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龙江镇违法车辆停车场拖车、停车业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江镇违法车辆停车场拖车、停车业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年,三年合计人民币*******.**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汽车维修厂
法人代表:黄敏财
地址:顺德区勒流镇百安路口
六、中标标的名称:序号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金额*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年违法、违规车辆拖拽、停放及保管服务详见附件*项详见附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执行人民币******.**元/年七、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龙江镇政府大楼三楼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
负责人:鲁敏亮,成员:刘陶、杨巧丽、曾潆、游伟军 。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 ***号”的文件精神,经与委托人(采购人)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人民币*****.**元。
九、评审意见:
最低价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初审(通过/不通过)投标报价(元/年)报价排名*佛山市顺******通过******.** * *佛******通过******.**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汽车维修厂通过******.** * 注: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顺序。
十、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中区*座**层
传真: ****-******** 邮编: ******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下载: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 ***.******.***.cn )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