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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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 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 二、采购人地址: 安庆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号 ;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安庆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 四、 项目编号: CG-AQ-****-*** ; 五、 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采购项目 ;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软件平台建设 ; 七、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元); 八、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主要根据国务院、省、市等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文件要求,优化安庆市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高企业办事效率,确保安庆市企业开办在*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依托安庆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基础,构建安庆市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软件平台。考虑安庆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由上海******开发建设,为了无缝对接及技术的兼容性、项目建设的完整性和节约成本,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故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上海******提供本项目的服务; 九、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上海******; 十、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东路**号汇阳广场****-****室 ; 十一、公示期限:****年 ** 月 ** 日**时**分至****年 ** 月 ** 日**时**分;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或安庆市工商行政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或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同时抄送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号;联系电话:****-*******,联系人:丁洁)。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号 联系人:江冬青 联系电话: ****-******* 传真:****-*******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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