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伍家岗区2018年生态修复项目(双城路山体生态修复工程)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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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施工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投标报价详细评审中“L 为投标报价竞争下浮率,(*-**)(取值必须为整数) ;”更改为“L 为投标报价竞争下浮率,(*-**)(取值必须为整数)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条款*.* 履约担保的形式均改为“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出具履约保函”。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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