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上观乡洛阳高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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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受宜阳县上观乡人民政府委托,就上观乡洛阳高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审查、抽签及三名中标侯选人公示,现就最终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一)项目名称上观乡洛阳高品生态养猪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二)项目编号宜工交〔****〕***号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合格。(三)工期**日历天。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四、评标日期及地点(一)日期****年**月**日下午**时**分(二)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明(主任)陈连平任俊龙陈永岭(业主评委)李俊哲六、中标结果信息中标人:(一)企业名称******(二)企业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西小屯东涧沟村洛阳升龙广场b区第*幢a座a*单元a*-****(三)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常泽宁豫************ 二级(四)中标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肆仟捌佰玖拾捌元整。(五)中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和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工期:**日历天。七、公告媒体及公示日(一)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二)公示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八、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九、招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名称:宜阳县上观乡人民政府地址:宜阳县上观乡联系人:李俊哲电话:***********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名称: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地址:宜阳县北城区香鹿山镇政务大厦西附楼b***室联系人:卫雪雯电话:***********宜阳县工程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