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哈土交告字[2018]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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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国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No.****HTS(G)***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松北区雪花路以西、创新二路以北、雪花西路以东、雪花北路以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IA****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n)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cn) 进行。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者成为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四楼地产交易窗口进行竞得资格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竞得人,并与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进行竞得资格现场审核或未通过竞得资格现场审核取消竞得入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规划条件》及相关附件。 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号市民大厦四楼地产交易窗口 联 系 人:赵先生、韩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