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阜平县四部门联手整治不赡养老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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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综治委近日专门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 近年来,阜平县通过开展德信典型评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活动,评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在全社会营造了孝老爱亲的良好社会风尚。但也有少数家庭存在子女生活条件充裕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年迈父母或长辈生活无人照料等问题。 为有效治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社会乱象,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阜平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个半月的不赡养老人专项治理行动。 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该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制定《关于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在县、乡、村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周边进行张贴,并通过农村“大喇叭”在全县乡村播报;出动*台宣传车深入全县***个行政村、*个社区巡回宣传;县广播电视台、《阜平发布》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进行广泛宣传。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摸清底数,各乡镇(社管会)对本辖区内的不孝行为、不赡养老人的人和事进行排查,并梳理归类、建立台账。对一般不赡养、不孝敬行为由村级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较严重不赡养、不孝敬行为,由乡镇(社管会)牵头,组织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进行会商调处、训诫警醒;对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被抚养人的刑事责任。 结合征信建设,该县建立了“红黑名单”制度,由县文明办牵头,评选出尊老孝老的先进典型并进行表彰;对不赡养(不抚养)被赡养(抚养)人的反面典型,由人民法院履行相应程序,纳入失信典型惩戒范围,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阜平县成立了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程指导、掌控。县司法部门安排专门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司法和法律援助,支持被赡养人依法维权;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巡回法庭,依法受理赡养诉讼,并减免或缓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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