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宿迁市2019-2020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规划局委托,就宿迁市****-****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复核建筑面积,以单价计算年度总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四)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为宿迁市区(不含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进行日照分析复核,提供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编制服务。本次招标将选定两个中标人,分别按要求承担相关工作。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 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设计或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 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 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 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严函
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 **月**日*:**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函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洪泽湖路*** 号“便民方舟”* 号楼)
邮政编码:******
采购人:宿迁市规划局
联系人:孙沛文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十、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规划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