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宿迁市2019-2020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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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规划局委托,就宿迁市****-****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年度建设工程日照分析复核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元/平方米复核建筑面积,以单价计算年度总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四)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中标单位自中标之日起至****年**月**日为宿迁市区(不含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调整方案)进行日照分析复核,提供日照分析复核报告编制服务。本次招标将选定两个中标人,分别按要求承担相关工作。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 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设计或城乡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日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 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 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 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严函 联系电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 **月**日*:**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函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洪泽湖路*** 号“便民方舟”* 号楼) 邮政编码:****** 采购人:宿迁市规划局 联系人:孙沛文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九、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十、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规划局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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