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外围东南部(局部)片区规划八步区农民“两地”项目岩土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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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外围东南部(局部)片区规划八步区农民“两地”项目岩土勘察已由贺州市国土资源局、贺州市财政局、贺州市规划局、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下达了贺国土资【****】**号文的通知,招标人为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及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拨付,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贺江东岸农民“两地”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岩土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外围东南部(局部)片区规划八步区农民“两地”项目岩土勘察 *.*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 *.*项目编号:BBZFCG****-F-*** *.*项目概况:拟建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外围东南部(局部)片区规划八步区农民“两地”项目建设工程包括两个地块,位于五指山南路南侧,万宝街西侧,姑婆山大道东侧,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约*****.**㎡;地块二规划用地面积为*****.**㎡,总建筑面积*****.**㎡;拟建建筑楼高为*F,路网*.*公里。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描述范围内路网工程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的岩土勘察服务。 *.*合同估算额:壹佰捌拾贰万伍仟肆佰圆整(¥*******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要求:勘察报告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的相关标准要求,且勘察报告须通过相关审查机构的审查。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全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有; ①、考核期:****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标之日止。 ②、项目业绩:有。指投标人起****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标之日止有完成过合同金额达人民币***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含施工勘察)。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事项(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楼),电话:****-*******。 *.*报名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楼,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同时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后留下存档。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号*楼)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 开户行:贺州八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文件预公示和招标公告媒介: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公示期为自发布预公示起不少于*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都可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必须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上载明的期限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向本代理反映,否则,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已经完全认可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或其他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意见函,本代理将不予受理。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予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已同意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若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或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或已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除预公示意见专家论证答复函中所提及的意见)仍保有异议的,为保证已预览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利益以及保证未预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对招标文件任意条款保有异议的权益,代理机构本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号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八步街道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 邮编:****** 联系人:陈国徐 电话/传真:***********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 地 址:贺州市太兴街***号 联 系 人:黄微 传真/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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