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园区审批服务综合平台—民办非企业智能填表与投资项目查询统计项目磋商采购公告(SZCJ2018-Y-C-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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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的委托,苏州市创******就其园区审批服务综合平台—民办非企业智能填表与投资项目查询统计项目的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SZCJ****-Y-C-***号二、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园区审批服务综合平台—民办非企业智能填表与投资项目查询统计三、采购需求说明:*、本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组成:民办非企业智能填报系统通过问答互动的方式帮助申请单位自动生成电子申请材料,完成“民办非企业”业务的办理,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实现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目标,由原本申请单位需要线下填写电子申请表单的方式,转变为企业在线上通过问答的方式,完成信息录入自动生成电子申请材料,进而提高业务办理的便捷性、准确性。投资项目查询统计应用实现省级平台“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数据落地。应省里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改项目”,“政务投资项目审批项目”,“核准事项项目”在省里下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完成申报审批,导致办理的项目过程数据无法在区内落地,为了减轻业务人员的工作负担,保证数据的准确性,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实时落地,提供数据查询,统计,导出等功能。*、任务进度要求涉及需求确认、设计、开发、部署、调试等工作,需一定的建设周期,具体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的*个月内完成项目正式启动,完成需求调研;合同签订后的*个月内完成建设工程的开发、部署、上线;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响应单位符合 “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磋商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五、参加磋商报名及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报名及购买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始*、磋商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其他说明事项:*、询问和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邮编:******联系人:施紫秋 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磋商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磋商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捌仟元整(¥:******.**)八、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邮编:****** 电话/传真:****-********/******** 联系人:施紫秋 潘莉莉 九、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号联系人:程江 联系电话:****-********十、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十一、公示期: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十二、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十三、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苏州市创******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