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江苏省金坛区冯庄村九组-原南墅2组村一级公路南侧地块(二)出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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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A********
根据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金城镇冯庄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 金城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 冯庄村九组-原南墅*组村一级公路南侧地块(二)出租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该项目坐落于冯庄村南墅村,出租土地面积**亩,交易底价为****元/年/亩,租赁期限为*年,交易方式为公开竞标,交付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一年一付。每名报名者竞标保证金****元。 流转期限*年,报名费*.**元,保证金****.**元。
二、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在 金城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报名。
*、交易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时**分 在 金城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傅美萍 ,联系电话: ******** 。
四、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报名费及保证金缴至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农村会计服务站账户(账户: ******************** ,开户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金坛支行 )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 公开竞标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交易开始后,意向受让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受让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公告在 金坛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cn/)及冯庄村村务公开栏_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 。
金城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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